铜陵市郊区大通小磨麻油协会 团体标准
T/TLMY 0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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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小磨麻油
2020 -09-28发布 2020 -10-28实施
铜陵市 郊区大通小磨麻油协会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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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 -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铜陵市 郊区大通小磨麻油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铜陵大通小磨麻油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发良 、包小林、徐思远 、章卫秀、徐振红 、王晓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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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铜陵小磨麻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铜陵小磨麻油 的术语和定义 、要求、食品添加剂 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检
验方法、检验规则、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 贮存和保质期 。
本标准适用于以 铜陵大通原产地黑芝麻 为原料,经漂洗、干燥、焙炒、石磨磨浆、水代 、分装等工
艺制成的小磨麻油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 a)芘的测定
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009.1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009.2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
GB 5009.2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
GB/T 5524 动植物油脂 扦样
GB/T 5525 植物油脂 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
GB/T 5526 植物油脂检验 比重测定法
GB/T 5527 动植物油脂 折光指数的测定
GB/T 5532 动植物油脂 碘值的测定
GB/T 5534 动植物油脂 皂化值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 则
GB/T 8233 芝麻油
GB 89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GB/T 11761 芝麻
GB/T 15688 动植物油脂 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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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第75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铜陵小磨麻油 :以铜陵大通原产地黑芝麻 为原料,经 漂洗、干燥、焙炒、石磨磨浆、水代 、分装等
工艺制成的小磨麻油 。
4 要求
4.1 原料
4.1.1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的规定。
4.1.2 黑芝麻应符合 GB/T 11761 的规定。 同时使用的食品原料 还应符合GB 2760、GB 2761、GB 2762和
GB 2763的规定,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
4.2 质量要求
小磨麻油基本组成和主要物理参数 应符合表 1规定。
表1 小磨麻油基本组成和主要物理参数 求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折光指数 (n20) 1.4575~1.4795 GB/T 5527
相对密度( d2020) 0.915~0.924 GB/T 5526
典值(以 Ⅰ计)/(g /100g) 104~120 GB/T 5532
皂化值(以KOH计))/(mg /g) 186~195 GB/T 5534
主要脂肪酸组成 / % 棕榈酸( C16:0) 7.9~12.0 GB 5009.168
硬脂酸( C18:0) 4.5~6.9 GB 5009.168
油酸(C18:1) 34.5~45.5 GB 5009.168
亚油酸( C18:2) 36.9~47.9 GB 5009.168
亚麻酸( C18:3) 0.2~1.0 GB 5009.168
4.3 质量指标
应符合表 2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一级 二级
色泽 橙黄色、橙红色至棕红色 GB/T 5009.37
气味、滋味 具有浓郁的芝麻油固有香味和滋味、口感好、无异味 GB/T 5525
透明度( 200C) 透明 允许微蚀 GB/T 5525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 / % 0.20 GB 5009.236
不溶性杂质含量 / % 0.05 GB/T 15688
酸价(以KON计) /(mg /g) 2.5 3.0 GB 5009.229
过氧化值 /(g /100g) 0.15 0.18 GB 5009.227
溶剂残留量 /(mg /g) 不得检出 GB 5009.262
铅(以Pb计)/(mg/kg) ≤ 0.1 GB 5009.12
总砷(以 As计)/(mg/kg) ≤ 0.09 GB 5009.11
苯并[a]芘/(ug/kg) ≤ 10 GB 5009.27
黄曲霉毒素 B1/(ug/kg) ≤ 10 GB 5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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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食品添加剂 符合GB 2760 按相关规定执行
其它真菌毒素、污染物限量 符合GB 2761、GB 2762
农药最大残留量 应符合GB 2763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4.4 真实性要求
小磨麻油中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 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4.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要求, 按
JJF 1070规定方法测定。
5 食品添加剂 要求
本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不添加食品添加剂 。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8955的规定。
7 检测规则
7.1 组批
以同一天生产的同一品种 产品为一批。
7.2 扦样
按照GB/T 5524 规定执行 。
7.3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经质检部门检验,并签发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 色泽、气味、滋味 、
透明度、酸价、过氧化值 、净含量。
8.4 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全部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正常生产时,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b)工艺有较大变化时;
c)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
7.5 判定规则
7.5.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
7.5.2 检验结果中如有不 符合本标准时,对不合格项目可从该批中加倍抽样复检 。复检合格,则判该批
产品为合格品;复检结果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品。
7.5.3 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委托仲裁单位裁决。
8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 贮存和保质期
8.1 标签标志
8.1.1 包装的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的规定。
8.1.2 外包装箱上除标明产品名称、制造者名称和地址外 ,还应标明单位包装的规格、净含量和总数量。
8.2 包装
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毒 ,应符合国家有关 食品卫生 标准要求 , 包装应密封 。
8.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有蓬盖,运输中应轻装、轻卸、防雨、防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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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8.4 贮存
8.4.1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清洁的仓库内,并应防尘、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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