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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20 A 01 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4/T 2950—2017 社会福利机构儿童常见病预防控制规范 Norm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children's common diseases in social welfare institutions 文稿版次选择 2017 - 09 - 15 发布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 - 10 - 15 实施 发 布 DB34/T 2950—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宁国市社会福利院、合肥斯坦德尔德标准化管理有限公司、宣城市民政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林峰、郑志芳、伍爱华、李琴、贺冉冉、牛彦、刘璐、张毅、杨华、束道文。 I DB34/T 2950—2017 社会福利机构儿童常见病预防控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福利机构儿童常见病预防控制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常规病症预防控制 措施、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传染性疾病消毒隔离要求、监督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社会福利机构儿童常见病预防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Z/T 010 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MZ/T 010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儿童常见病 Common pediatric diseases 儿童在生长过程中经常出现的疾病,包括常见的一般疾病及传染性疾病。 3.2 预防 precaution 借助各种临床治疗方法,对某些患病者及时治疗,防止恶化,使疾病早日康复,减少疾病的不良作 用,预防并发症和伤残。 3.3 控制 control 对影响患者健康的疾病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少其对患者健康的影响。 4 基本要求 4.1 4.1.1 4.1.2 4.2 管理要求 应成立儿童常见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并制定小组职责。 市、县级社会福利机构宜设置卫生部门许可的卫生医疗机构。 环境要求 1 DB34/T 2950—2017 4.2.1 儿童居室保持安静,室温 18℃~26℃,湿度 50%~60%,每日(定时)通风,避免直吹或对 流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定期消毒。 4.2.2 加大床位之间距离,适当加大患儿与非患儿空间距离(呼吸系统疾病除外)。 4.2.3 必要时加床档保护。 4.3 4.3.1 4.3.2 4.4 4.4.1 4.4.2 4.5 4.5.1 4.5.2 4.5.3 4.5.4 5 人员要求 医生、护士应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 孤残儿童护理员应持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记录要求 记录应真实、及时、完整,重点突出。 页面应干净整洁,无错别字,无涂改。 消毒要求 儿童居室应采用合适的消毒剂擦拭或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进行消毒。 儿童用具、玩具应每天进行消毒。 儿童衣物、被褥、床单、棉胎、垫被、枕芯应每周一次日光下暴晒消毒,遇有污染应及时更换。 消毒应记录。 常规病症预防控制措施 5.1 上呼吸道感染 5.1.1 儿童应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5.1.2 避免接触感染源,上呼吸道感染流行季节应尽量不去公共场所,必要时可戴口罩或服用板蓝根 等中药预防。 5.1.3 勤巡视病房,观察患儿体温、脉搏、呼吸变化,观察口腔黏膜、皮肤有无皮疹、神经系统症状 等,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生。 5.1.4 髙热患儿养护参照 5.12。 5.1.5 及时清除鼻腔和咽部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 5.1.6 若患儿出现严重鼻塞,应按医嘱给予药物缓解症状。 5.1.7 定时给予口腔护理。 5.1.8 保证水分和营养的摄入,鼓励患儿多饮水,给予易消化清淡饮食,喂食、喂水时避免呛咳和噎 食。 5.1.9 发现患儿应及早隔离,如有流行趋势,及时进行空气消毒。 5.2 支气管炎 5.2.1 应注意温度的变化及时给儿童更换合适的衣物,注意儿童的均衡营养,激励儿童进行户外锻炼, 提高抵抗力。 5.2.2 与生病的儿童进行有效隔离,远离有呼吸道感染的患儿。 5.2.3 勤巡视病房,观察患儿体温、脉搏、呼吸变化,观察皮肤有无皮疹,注意咳嗽的性质及神经系 统症状等,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生。 5.2.4 及时清除鼻腔和咽部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 2 DB34/T 2950—2017 5.2.5 减少患儿活动,卧位时可抬髙头胸部,经常变换体位,较小患儿应定时超声雾化、拍背,鼓励 较大患儿咳嗽。 5.2.6 定时给予口腔护理。 5.2.7 高热患儿养护参照 5.12。 5.2.8 按医嘱给药,注意不良反应。 5.2.9 哮喘性支气管炎的患儿,注意观察有无缺氧症状,必要时遵医嘱给予吸氧。 5.2.10 保证水分和营养的摄入,鼓励患儿多饮水,给予易消化清淡饮食,喂食喂水时避免呛咳和噎食。 5.3 肺炎 5.3.1 冬季尽量不要让儿童到公共场合、人员拥挤的地方活动,房间应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5.3.2 儿童应进行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5.3.3 儿童膳食应搭配合理,注意补充蛋白质,多吃蔬菜、水果等富含维生素的食物。 5.3.4 易反复感染肺炎的患儿,在冬季来临之前应注射预防肺炎的疫苗。 5.3.5 密切观察患儿精神、神态、面色等,及早发现并发症。 5.3.6 随时监测体温,维持体温正常,警惕高热惊厥的发生,及时报告医生。 5.3.7 及时清除鼻腔与咽部分泌物,分泌物粘稠者应用超声雾化或蒸汽吸入,分泌物过多影响呼吸时, 应用吸引器吸痰。 5.3.8 帮助患儿取合适的体位并经常更换,翻身拍背,帮助痰液排出。指导和鼓励较大患儿进行有效 地咳嗽,咳嗽时用手帕或纸巾捂住嘴,不应随地吐痰。 5.3.9 定时给予口腔护理。 5.3.10 有缺氧症状时应遵医嘱立即给予鼻导管给氧。 5.3.11 高热患儿养护参照 5.12。 5.3.12 重症时转院治疗。 5.3.13 护理操作应集中完成,以减少刺激,避免哭闹。 5.3.14 做好呼吸道隔离,防止交叉感染,不同病原引起的肺炎应分区域养护。 5.3.15 饮食宜给予易消化、营养丰富的流质、半流质饮食,多喂水;少食多餐。喂食喂水时避免呛咳 和噎食。 5.4 腹泻 5.4.1 不随便换奶粉,防止孩子因不适应引起消化功能紊乱。 5.4.2 注意饮食卫生,饮食要合理营养要均衡。 5.4.3 应让儿童作息规律睡眠充足。 5.4.4 春捂秋冻要适宜,注意足、腹部保暖。 5.4.5 让儿童适当户外运动,增强身体的抵抗力。 5.4.6 应密切观察患儿意识状态、眼窝及前囟的凹陷、皮肤弹性和尿量等变化。 5.4.7 观察并记录排便次数、性状及腹泻量,收集粪便送检。 5.4.8 监测体温,体温过高遵医嘱给与物理降温或药物降温,及时擦干汗液,更换潮湿衣服,多饮水, 做好口腔护理及皮肤护理。 5.4.9 加强患儿皮肤护理,保持臀部干燥,勤换尿布,尿布直选用清洁、柔软、吸水性好的棉织品, 每次便后温水蘸洗臀部,保持肛周清洁,防止臀红和尿道感染,必要时用棉棍滚涂鞣酸膏。 5.4.10 预防交叉感染,儿童食具、衣物、尿布应专用,对腹泻患儿的粪便,被污染的衣、被进行消毒 处理。 3 DB34/T 2950—2017 5.4.11 调整饮食,暂停辅食,给予稀释牛奶或半流质饮食,少量多餐,病情好转后逐渐过渡到正常饮 食。 5.4.12 重症时转院治疗。 5.5 癫痫 5.5.1 应密切观察有癫痫发作史的患儿,若出现发作先兆应立即卧床休息,及时报告医生。 5.5.2 癫痫发作时应有专人守护、观察和记录全过程,注意意识状态和瞳孔的变化,以及抽搐的部位、 持续时间和间隔时间。 5.5.3 对强直性痉挛患儿应扶持其卧倒,防止跌伤或伤人。 5.5.4 癫痫发作时及时采取抢救措施: a) 解开衣领、衣扣和腰带; b) 迅速将缠有纱布的压舌板从患儿一侧的臼齿间插入并移至门齿间,防止舌咬伤,抬高下颌防止 舌后坠; c) 将患儿头部侧向一边,及时清理呼吸道分泌物和呕吐物并给与吸氧,以减少呼吸道阻塞和改善 缺氧; d) 如进食时癫痫发作,应立即停止进食,清除口腔内食物,保持呼吸道通畅。 5.5.5 患儿抽搐致大小便失禁,应及时更换衣服、被单,保持患儿及床位的舒适清洁。 5.5.6 不应强行按压或用约束带捆扎抽搐的肢体以防骨折,宜用枕头或其他柔软物保护大关节不至碰 撞床栏等硬物,在背后垫一卷衣被之类的软物可防止椎骨骨折。 5.5.7 少数患儿在抽搐停止、意识恢复过程中有短时间的兴奋躁动,应防止自伤或他伤。 5.5.8 观察用药后反应,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生处理。 5.5.9 减少声光及过冷刺激,保证睡眠,减少癫痫各种诱发因素。 5.5.10 严格遵医嘱准确、按时给药。 5.6 先天性心脏病 5.6.1 密切观察患儿情绪、精神、面色、紫绀、呼吸、脉搏、血压等状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医生。 5.6.2 建立合理的生活作息时间,保证睡眠,根据病情适当安排活动。 5.6.3 心衰患儿应卧床休息,密切观察尿量,严格记录出入液量。 5.6.4 患儿出现呼吸困难、发绀时,卧床休息,抬高床头,氧气吸入。 5.6.5 患儿超过 48 h 无大便应报告医生处理,遵医嘱给缓泻剂,禁止下地独自排便,防止发生意外。 5.6.6 患儿有明显情绪激动、哭闹对心脏有影响时,报告医生,遵医嘱必要时给予镇静剂。 5.6.7 遵医嘱,长期常规口服强心甙药物患儿,应在服药前测量心率,双人核对药物剂量,确认无误, 准确、按时给药,观察用药后的作用、反应,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生。 5.6.8 发生水肿的患儿给无盐或少盐易消化食物,根据病情定期测体重。 5.6.9 饮食应清淡易消化,少量多餐为宜,控制水及钠盐的摄入,保证每日摄入量。 5.6.10 患儿床单、衣服应清洁、平整、干燥。 5.6.11 重症时转院治疗。 5.7 5.7.1 唇腭裂 术前 5.7.1.1 5.7.1.2 4 改善营养状况,增强体质,提高机体抵抗力。 注意保暖,防止上呼吸道感染及口腔炎症,保持口腔、鼻腔清洁。 DB34/T 2950—2017 5.7.1.3 唇裂术前 3 天开始锻炼用小勺或滴管喂食乳汁或流食,建立新的饮食习惯,避免术后因吸吮 奶嘴损伤伤口。 5.7.2 术后 5.7.2.1 唇裂术后 3 周内禁用普通奶嘴喂养,可用滴管、小勺或选择专用奶瓶缓慢喂食,腭裂手术第 2 天喂食半流食,术后 2 个月内喂食软食,避免干、硬、有渣食物。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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