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310 CCS A 92 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XXXX.3-XXXX 代替GA721.3—2007 显现潜在手印试剂通用技术要求第3部 分:1,8-二氮荡-9-酮(DFO)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eagents of developing latent fingerprintsPart 3: 1,8-diazafluoren-9-one (DF0) (报批稿)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X×-××实施 XXXX-X×-××发布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GA/T XXXX.3XXXX 前言 GA/TXXXX《显现潜在手印试剂通用技术要求》分为5个部分: 第1部分:水合三酮(NIN); 第2部分:3,3”,5,5-四甲基联苯胺(TMB); 第3部分:1,8-二氮苟-9-酮(DF0); 第4部分:7-芊胺基-4-硝基苯并呋咱(BBD); 第5部分:1,2-二酮(IDO)。 本文件为GA/TXXXX的第3部分。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A721.3一2007《显现潜在手印试剂第3部分:1,8-二氮苟-9-酮(DF0)》。主要变化 如下: 修改了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志、标签、运输和贮存(见第1章,2007 年版的第1章);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章节及相关内容(见第2章); 删除了分子式:CmHeN20。分子量:182。(2007年版的第2章); 更改了相关章条的标题(见第3章~第7章,2007年版的第3章~第5章); 增加了术语:分子式、结构式、相对分子质量、CASRN、性状(见第3章); 增加了安全提示(见5.1); 增加了一般规定(见5.2); 更改了定量方法(见5.3.1,2007年版的3.2.1); 更改了测定条件(见5.3.2,2007年版的3.2.2); 增加了采样及验收规则(见第6章); 更改了包装(见7.1,2007年版的4.1); 更改了标志(见7.2,2007年版的4.2); 增加了标签(见7.3);V 更改了运输(见7.4,2007年版的第5章) 更改了贮存(见7.5,2007年版的第5章); 本文件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9)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工大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许立信、万超、仲利静、卢亮、薛静、秦旗、曲会英、刘寰。 本文件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GA721.3—2007。 GA/T XXXX.3XXXX 引言 显现潜在手印试剂是用于现场勘查及物证检验时对指、掌纹等潜在物证进行显现和提取的专用试 剂,并能提高对现场潜在物证的提取效率。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原标准GA721.1一2007《显现潜在 手印试剂》已无法完全满足显现潜在手印试剂的技术要求。为落实公安标准化改革任务,完成强制标准 转化为推荐标准工作,保证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特修订原标准。原标准《显现潜在手印试剂》是以五个 独立的标准发布,分别对应五种不同的手印试剂。由于原标准所涉及的五种试剂在技术指标、使用范围 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因此,针对原有的五个标准分别进行修订,拟由五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水合三酮(NIN)。目的是为了规范试剂水合三酮在显现潜在手印过程中的技术 要求。 第2部分:3,3,5,5-四甲基联苯胺(TMB)。目的是为了规范试剂3,3,5,5”-四甲基联苯胺在 显现潜在手印过程中的技术要求。 一一第3部分:1,8-二氮-9-酮(DFO)。目的是为了规范试剂1,8-二氮-9-酮(DFO)在显现潜 在手印过程中的技术要求。 一第4部分:7-苄胺基-4-硝基苯并呋咱(BBD)。目的是为了规范试剂7-苄胺基-4-硝基苯并呋 咱(BBD)在显现潜在手印过程中的技术要求。 一第5部分:1,2-节二酮(IDO)。目的是为了规范试剂1,2-节二酮(IDO)在显现潜在手印过程中 的技术要求。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II
GA-T 721.3-2021 显现潜在手印试剂通用技术要求 第3部分:1,8-二氮芴-9-酮(D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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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4-08-24 22:01:45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