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3.080
CCS Q 69
团 体 标 准
T/CSTM 00187—2021
铸造涂料用硅酸镁铝
Magnesium aluminum siliacte for foundry coating
2021-04-21发布 2021-07-21 实施
中关村材料试验技术联盟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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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前 言
本文件参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标准委员会建筑材料领 域委员会( CSTM/FC03 )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标准委员会建筑材料领域委员会非金属矿产品及制品技术委员会
(CSTM/FC03/TC12 )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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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铸造涂料用硅酸镁铝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铸造涂料用硅酸镁铝 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
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天然非金属矿物经提纯、改性、复合等工艺制成的铸造涂料用硅酸镁铝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要求
铸造涂料用硅酸镁铝的 性能要求应符合表 1规定。
表1 铸造涂料用硅酸镁铝性能要求
5 试验方法
5.1 挥发份测定
5.1.1 仪器设备
5.1.1.1 高温炉:调温范围为( 0~600)℃或以上,控温器灵敏度± 10 ℃。
5.1.1.2 天平:感量不大于 0.001 g。
5.1.1.3 单盖瓷坩埚: 25 mL。 项目 指标
挥发份/% ≤10
水分/% ≤13
悬浮性/(mL/1.5g) ≥80
悬浮液pH值 8.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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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5.1.1.4 干燥器。
5.1.2 试验步骤
5.1.2.1 称取已恒重的样品约 10 g,精确至 0.001 g,放入已恒重的瓷坩埚中,盖上盖子。
5.1.2.2 将坩埚放入已升至 649 ℃的高温炉中,保持 1 h。取出坩锅,置于干燥器中冷却 30 min,称
量,精确至 0.001 g。
5.1.3 结果计算
挥发份按式( 1)计算:
1002 1− +=mm m mH ……………………………………… (1)
式中:
H——挥发份, %;
m1——坩锅的质量,单位为克( g);
m2——灼烧后坩锅和试样的总质量,单位为克( g);
m——灼烧前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 g)。
5.1.4 允许差
两次平行测定所得结果之差不应超 过0.8 %,否则应重新称样测试。
5.2 水分的测定
5.2.1 仪器设备
5.2.1.1 天平:精度为 0.001 g。
5.2.1.2 烘箱:最高温度不低于 120 ℃,控温精确度± 3 ℃以内。
5.2.1.3 称量瓶:Ф 50 mm×30 mm。
5.2.2 试验步骤
5.2.2.1 称取约10 g试样(精确至 0.001 g),放入已恒重的称量瓶中,使试样在瓶底均匀的铺开。
5.2.2.2 将称量瓶置入 105 ℃±2 ℃的烘箱中,取下瓶盖, 烘2 h后,再将瓶盖盖上,取出,置于干
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 (精确至 0.0001 g )。
5.2.3 计算方法
按公式(2)计算水分:
% 100
5 34 3−−=m mm mW
…………………………………… (2)
式中:
W——水分,%;
m3——烘干前称量瓶和样品的质量,单位为克( g);
m4——烘干后称量瓶和样品的质量,单位为克( g);
m5——称量瓶的质量,单位为克(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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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5.2.4 允许差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 两次平行测定的 相对偏差 不大于2 %。
5.3 悬浮率测定
5.3.1 仪器设备
5.3.1.1 具塞量筒: 100 mL,起始读数值 1 mL,分度值 1 mL,直径约 25 mm。
5.3.1.2 分析天平:精度为 0.1 mg。
5.3.1.3 氯化铵c(NH4Cl)=1 mol/L 。
5.3.2 试验步骤
5.3.2.1 称取1.5 g(精确至 0.0001 g )试样(已在105 ℃±3 ℃烘干2 h)置于已加入 75 mL水的
具塞量筒中,塞紧量筒塞,手握量筒上下方向摇动约 300次左右。
5.3.2.2 打开量筒塞,加 1 mol/L氯化铵5 mL,塞紧量筒塞,上下摇动约 100次。
5.3.2.3 用蒸馏水仔细冲洗粘附在量筒内侧的粉粒使其落入水中,最后将量筒内的水位增加到 100 mL
的标线处,用玻璃塞盖紧( 2 h后,如果发现量筒底部沉淀物中有夹杂的空气或水的分隔层,应将量筒
45度角倾斜并缓慢旋转,直至沉淀物均匀)。
5.3.2.4 将具塞量筒静置于不受震动的台面上 24 h,读取沉降物沉降界面的刻度值,该刻度值为悬浮
性。
5.3.3 允许差
对同一试样的两次平行测量,平均值大于 10时,其绝对误差不得大于 2 mL,平均值小于或等于 10
时,其绝对误差不得大于 1 mL。
5.4 悬浮液pH值
5.4.1 仪器设备
5.4.1.1 分析天平:感量不大于 0.001g。
5.4.1.2 烘箱:最高温度不低于 120 ℃,控温精确度± 2 ℃以内。
5.4.1.3 pH计:精度不小于 0.1。
5.4.1.4 量筒:100 mL。
5.4.1.5 烧杯:150 mL。
5.4.1.6 磁力搅拌机: 0~2500 r/min 。
5.4.2 试验步骤
5.4.2.1 称取烘干后的试样 4 g±0.001g,置于150 mL的烧杯中,加入 100 mL蒸馏水,置于磁力搅
拌机分散不 少于10 min,配制成悬浮液。
5.4.2.2 测量悬浮液的 pH值,记录数据。
5.4.3 允许差
对同一试样的两次平行测量,其绝对误差不得大于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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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铸造涂料用硅酸镁铝 的出厂检验项目: 挥发份、水分、 悬浮性、 悬浮液pH值。
6.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 4章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
b) 正常生产时,每 1年进行一次;
c) 原材料、工艺等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产品停产 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6.3 组批
以同批原料、同品种、同工艺、连续投料生产的产品为一生产批。
以同批原料、同品种、同工艺、同一罐改性为一检验批。每一检验批随机 抽取600 g。样品分为两
份,一份密封备查,另一份供作检验样品。
6.4 抽样
以袋为取样单元。采用等距离抽样,每隔 n-1(n=N/5,N为本检验批产品总袋数, n取整数)袋抽
取一袋,在该袋中抽取约 100g试样,将每袋所取试样混合,组成混合试样。检验批量在 20袋以下时,
适当增加每袋的取样量,使总试样量不少于 600 g。
6.5 样品保存
采集的试样经充分混合后用堆锥四分法缩分为两份,分别装入洁净、干燥 的铝塑复合袋中,烫封袋
口,贴上标签(标签上应注明取样日期、取样人、生产厂名称、生产批号、检验批号、生产批量及检验
批量),一袋送交检测,一袋保留六个月以备仲裁。
6.6 判定规则
产品的各项质量指标全部符合第 4章的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当产品的某项质量指标不符合
第4章的要求时,应重新抽样复验不合格项,若复验结果全部符合第 4章的要求时,仍判定该批产品合
格;若复验结果至少有一项不符合第 4章的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7.1.1 铸造涂料用硅酸镁铝产品外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标记、净重、生产厂名、厂址、商标,本
文件编号和产品合格标志 。产品合格标志应有以下内容:批号、生产日期、检验日期、企业检验部门的
公章及检验人员印记。
7.1.2 产品外包装上应有符合 GB/T 191 规定的“怕雨”标志。
7.2 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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