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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39.060 D 59 团 体 标 准 体 标 准 T/XHMN 1—2021 宣化玛瑙 Xuanhua Agate 2021-04-15 发布 2021-05-15 实施 宣化上谷战国红玛瑙行业协会 发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XHMN 1—2021 I 前 言 本文件按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宣化上谷战国红玛瑙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宣化上谷战国红玛瑙行业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孟宪宇、李建忠、李文强。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XHMN 1—2021 1 宣化玛瑙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宣化玛瑙的术语和定义、工艺要求、产品质量要求、鉴定方法及产品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产自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境内的宣化玛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977 颜色的表示方法 GB/T 3979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 GB/T 16552 珠宝玉石 名称 GB/T 16553 珠宝玉石 鉴定 GB/T 34098 石英质玉 分类与定名 3 术语和定义 GB/T 16552、GB/T 16553、GB/T 34098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宣化玛瑙 Xuanhua Agate 指原产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境内,按照特定的宣化玛瑙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加工,且符合国家珠宝玉石产品相关规定的玛瑙原石及其制品。 4 工艺要求 4.1 开采 4.1.1 宣化玛瑙原石开采主体应取得相应资质,并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4.1.2 应根据矿山岩层构造,以人工方式,有计划地进行采掘。 4.2 制作 4.2.1 宣化玛瑙制品的设计,应做到“量料取材,因材施艺”,按照原石形体、结构、颜色等,合理确定用途。 4.2.2 宣化玛瑙制品的造型形态应优美、自然、生动、真实、夸张得体、比例适当,构图布局合理、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疏密恰当,体现其本质特征、构成要素及审美内涵。 4.2.3 宣化玛瑙制品的制作工艺应细致精湛。 4.2.4 宣化玛瑙制品的抛光,应充分体现原料的质地美,亮度适宜,整体自然。 5 产品质量要求 5.1 感官要求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XHMN 1—2021 2 5.1.1 宣化玛瑙原石 5.1.1.1 结构具有玛瑙的普遍特色,以缠丝为主,其丝为红、黄色,折角突出,变幻瑰丽,丝间的过渡色则有红,黄,绿,紫,无色等多种,放大检查呈隐晶质结构,纤维状结构,具条带、环带或同心层状构造,带间及晶洞中有时可见细粒石英晶体,外部可见贝壳状断口。 5.1.1.2 质地细腻,从油润到通透再到干涩,呈透明、半透明至不透明,断面呈油脂光泽、蜡状光泽。 5.1.1.3 颜色绚丽,有红、黄、白,以红缟多见,有时可见晕彩效应,各色在色谱上均有很宽泛的过度,黄色从土黄到明黄,红色从暗红到血红。 5.1.2 宣化玛瑙制品 色泽丰富,图案清新自然,巧、俏、绝、雅,立体感强,经加工抛光后具油脂光泽至玻璃光泽,圆润通透。 5.2 理化指标 宣化玛瑙理化指标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宣化玛瑙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化学成分 石英(SiO2),可含Fe、Al、Mg、Ca、Na、K、Mn、Ni、Cr等元素 结晶状态 隐晶质集合体,呈致密块状,也可呈球粒状、放射状或微细纤维状集合体 摩氏硬度 5~7 密度,g/cm3 2.50~2.77 折射率 1.535~1.539(点测法常为1.53~1.54) 双折射率 集合体不可测 荧光观察 通常无,有时可呈弱至强的黄绿色荧光 此外可见光谱 不特征 红外光谱 中红外区石英特征红外吸收谱带 6 鉴定方法 6.1 常规鉴定 6.1.1 肉眼观察 6.1.1.1 在自然光线下或借助人工光源照明肉眼观察其颜色、形状、透明度、光泽、特殊光学效应、解理、断口以及其他明显的相关内、外部特征。 6.1.1.2 对其颜色的记录及表述应按照GB/T 3977的规定进行。 6.1.2 仪器测定 6.1.2.1 仪器测定主要内容为放大检查、折射率、双折射率、光性特征、多色性、吸收光谱、主波长、紫外萤火、质量、密度等。 6.1.2.2 仪器测定应按照GB/T 16553、GB/T 3979的规定进行。 6.2 特殊鉴定 6.2.1 特殊鉴定主要内容为热反应、化学反应、摩氏硬度、红外光谱分析、紫外可见光光谱分析、激光拉曼光谱分析等。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XHMN 1—2021 3 6.2.2 特殊鉴定应按照GB/T 16553的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宣化玛瑙应逐件进行检验合格并附检验合格标识后方可出厂。 7.2 宣化玛瑙的正常检验为常规鉴定项目。 7.3 某些项目因样品条件不符不能检测时,可不测。 7.4 通过常规鉴定方法无法获得足够鉴定依据时,可采用必要的特殊鉴定方法辅助确定。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宣化玛瑙应在明显位置标识产品厂名、厂址、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商标、生产日期、检验人标识等,其标签、标识应符合《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 8.2 包装 可采用木盒、锦缎盒等时行包装,包装盒内应衬柔软体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不易损坏及包装美观。 8.3 运输 宣化玛瑙的运输应确保安全,宜专人押运。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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